概述:律师法实施细则第49条_律师法实施细则全文2006是为了规范我国律师行业的职业合规性和职业道德标准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细则针对的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其中还规定了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纪律处分规定,有利于保障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律师行业的不良事件发生率。1、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人员,其行为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标准。律师法实施细则第49条明确规定了律师的职业行为规范,包括:(1)不得伪造、篡改、伪证证据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2)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3)不得接受代理与律师阅卷、调查无关的案件;(4)不得从事非法 *** 活动;(5)不得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有不良的言行举止。2、律师工作纪律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各种工作纪律,其中包括:(1)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所承接的案件;(2)必须维护公正和客观的原则;(3)必须认真履行职务,负责客户的案件;(4)必须不压低费用、不骗取客户利益。3、律师职业申诉与纪律处分若律师有违规行为,细则中也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律师违反细则的行为可以被投诉,并经过查证后,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具体纪律处分可以包括:(1)书面警告;(2)口头警告;(3)责令辞职;(4)暂停执照;(5)吊销执照。总结:通过律师法实施细则第49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律师行业的规范要求是相对严格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标准,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对于违规行为,也应当严格处罚和纪律处分。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律师行业的积极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