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于《史记•李斯列传》,指的是百姓学习知识的内容只限于朝廷的法令,整个社会除文吏外,不具备文字能力的人要学习文字,只能向政府官员学习。这个是秦国时期的教育制度,主要是以法家思想,加强思想控制,巩固中央集权。禁止私学,要学东西只能向政府官员学习。
韩非子说“名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其核心主张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系韩非子提出了著名的法家教育纲领。所谓“无书简之文”、“无先王之语”,实质就是要废除、清算古代奴隶制的文化典籍和道德说教,特别是儒家所尊崇的“礼、乐、诗、书”和“仁、义、孝、悌”这一套东西,并从而实现韩非子的“以法为教”的主张。其核心主张为“以法治国”。
以____为师
以吏为师,是李斯的发明,经秦始皇认可,便成了秦朝的国家政策。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秦始皇本纪》。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原文:《商君书。定分》"吏、民(预)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
焚诗书,明法令,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出自史记吗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原文:《商君书。定分》“吏、民(预)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
焚诗书,明法令,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不是出自《史记》,而是出自《韩非子》。并且,这几句话本是分开的,出自《韩非子》的不同篇章:
“焚诗书,明法令”原文是“燔诗书而明法令”,出自《韩非子•和氏篇》。这句话是韩非子描述商鞅变法时说的,说的是以前商鞅变法时采取的变法措施。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原文是“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出自《韩非子•五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