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苟克乾 记者 向博)为锻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确保工作高效完成,紫阳县东木镇推行“4333”工作法,狠抓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
建立工作“四定”明责任。按照定事、定人、定标准、定时限“四定”思路,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原则,每周五12时前由各站所办负责人梳理统计下周重点及中心工作,按照“四定”要求制定责任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狠抓落实办收集汇总,次周一机关干部学习例会统一安排。
建立督办“三函”抓落实。镇狠抓落实办安排专人,根据收集汇总的责任清单,下发工作交办(提醒)函;对工作进度缓慢和成效不佳的适时下发督办函,予以督促督办;按照时限要求,工作结果下发通报函到村(社区)、到组、到人进行晾晒。
建立问责“三色”促实效。“四定”制度与责任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工作高效完成的,实行绿色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中不扣分,并作为评优树模、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黄色管理,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分别按照0.5、0.2分酌情扣除,并由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对工作未完成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红色管理,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分别按照1、0.5分酌情扣除;对连续两次实行红色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依纪依规问责问效。
建立问效“三严”转作风。不断完善《东木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东木镇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工作“四定”、督办“三函”、问责“三色”严纪律、严考核、严奖惩,积极推进作风转变,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形成全镇上下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编辑:奚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