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新政策:从2020年12月1日起,个人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参保地应按照报销范围内的个人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原则,通过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标准不低于报销范围内的支付限额的50%。同时,个人负担部分采取分段降低方式,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续部分由基金支付。这意味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减少,医保报销范围也将扩大。
医保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差异,具体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
1、 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另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10万元以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65%,不会设置起付标准。在二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的55%;在三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到50%,另外还设置了500元的起付标准。
2、 学生或者儿童。居民医保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报销范围,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18万元以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最高报销比例为65%,不会设置报销,起付标准。二级医院最高能报销60%;三级医院最高能报一下55%。
3、 其他年龄阶段的城乡居民。居民医保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报销范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到60%,不会设置起付标准。二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到55%;三级医院最高只能报销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