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包括:通知、指示、决定、批复、意见等。
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比如,党中央给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国务院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发的文件就是下行文。
15种公文上行下行平行种类
请示、报告属于上行文,公告、议案、函、纪要等属于平行文,决定、公报、命令、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属于下行文。仅供参考。
下行文模板范文
上行文亦即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其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国务院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3#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
平行文、下行文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25mm±1mm。
属于下行文的公文有哪几种
上行文:报告、请示、议案
平行文:函
下行文:命令、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会议纪要
扩展资料
遵守公文行文规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参考资料公文行文规则_百度百科
平行文上行文下行文的区别
区别如下:
1、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2、平行文是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3、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下行文有三种:
1.逐级行文
即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
2.多级行文
即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
3.直达基层行文
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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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公文按性质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大类。
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来源分为收进公文、外发公文和内部公文;按作者性质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和社会团体公文;按发文性质分为问文和复文;按内容处理要求分为参阅性公文和承办性公文;
按办理时间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和常规公文;按机密程度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通用公文从文种上划分,可分为行政公文和事务公文。
根据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5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公报、决议。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专用公文指具有专门职能的机关在专门的领域中形成、使用的书面材料,具有专指内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财经文书(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司法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笔录)、外交文书(国书、照会、护照、条约)及军用文书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写作